李艳军,男,汉族,1979年5月出生,陕西佳县人,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毕业于西安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 2007年9月——2010年7在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部读硕士研究生,2010年7月来榆林学院工作,现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2015年10月评定为讲师,2017年度、2018年度考核优秀,2020年被授予“师德先进个人”,202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艳军同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成长起来的优秀党员干部,他坚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政治过硬,勤奋学习、提升人生境界,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参加工作以来先后在学校保卫处、纪委办公室、润泽集团、资产公司、国有资产管理处供职、同时在体育学院承担教学任务,历经多岗位历练。在每一个岗位都始终秉承服务教学科研中心工作的理念,勇于担当、埋头苦干。在保卫处工作期间,面对陌生的消防安全工作,他深知安全重于泰山,深入调查研究,查遍了全校30多幢楼宇内、楼顶以及分布在校园几百米地下管网和数十个检查井下的每一件消防设施设备,全面掌握了消防安全状况,制定了维保方案、建立了管理制度,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在纪委办公室工作期间,正值纪检工作“三转”期间,李艳军从整理历年工作档案入手,理清工作脉络,得到领导和上级的认可。在润泽集团工作期间负责饮食工作,他深知高校食堂不仅要满足师生“吃饱吃好”的需求,还要为师生提供健康、安全的食品。推动原材料统一招标采购,在降低成本、让利师生的同时,严把生产加工重点环节,从原材料清洗到初加工,从菜品的烹饪到售卖等均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相关行业规范进行操作,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努力打造放心食堂。2022年,陕西省第十七届运动会在榆林举办,李艳军积极为大会服务,参加游泳项目裁判工作,受到组委会奖励。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不畏艰难,不惧危险、冲锋在前,秉承“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较好的完成了在校师生的饮食和物资保障工作。
总之李艳军同志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在每一个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每个岗位上都能完成好本职工作。始终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事业放在首位,面对艰巨而繁重的工作任务,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作为基层党员干部他坚持与身边的同志干在一起、苦在一起、乐在一起,感染和温暖周围的人。
对学校寄语:党建领航,追赶超越,为早日实现榆林大学梦努力奋斗!